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04-26 15:36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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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号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 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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