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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5-31 11:3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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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五优化两对接”
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14〕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1日

“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金融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广大人民群众,现启动实施宁夏“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程,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和目标

以形成合力、先行先试、一县一品、一行一策和防控风险为总体原则,全面优化现代农业、小微企业、弱势群体、扶贫开发和科技文化五大板块的金融服务,实现信贷支持与货币政策工具、财政扶持政策的对接,使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和渗透率显著提高。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优化现代农业金融服务。

1.定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行宁夏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主,实施“一对一扶养计划”,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用途,设定多样化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创新担保方式,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额度和便利性。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定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规范发展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以平罗县为示范县,稳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并审慎探索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新模式。结合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及配套机制建设情况,逐步向惠农区、利通区扩展,适时在全区推广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3.推广农业产业链融资。鼓励国开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加大 “公司+农户”、“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社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农资供应商担保、残疾人扶贫基地担保等方式的推广力度,鼓励运用工行宁夏分行“专业合作社个人助业贷款”、中行宁夏分行 “养殖通宝”等创新产品,加大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

4.稳妥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平罗县农村商业银行、固原市农信社、永宁县农信社为试点,发展基于农户信用信息的小额贷款。鼓励农行宁夏分行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大力推广“金穗惠农卡”、“黄河富农卡”等产品,打造小额授信贷款服务品牌。

5.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以农发行宁夏分行为主,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防洪排涝、土地复垦、农民安置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工作。在青铜峡地区探索运用水域滩涂养殖权抵押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6.探索“信贷+保险”支农服务。鼓励各保险公司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产品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进一步扩大特色优势产业保险范围,推广林业保险、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以及农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试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鼓励借款人针对贷款偿付或自身意外风险,投保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或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7.加强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支持各金融机构大力推广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改善用卡环境,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机具的投入,提高已布放机具的使用率和代理服务点业务量。支持农行宁夏分行、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继续做好银行卡助农取款工作,在现有3211个代理点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布放一个”的原则,进一步增加代理点。

8.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平罗县为示范县,建立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电子信用档案系统和信用评价机制,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农场”、“信用合作社”、“信用村”、“信用乡镇”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和评定,定期公布结果,实现各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以“客户自荐、担保自组、借款自主、用款自律、服务自助”为主要内容的“金融自治村”和“金融自治乡镇”创建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高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

(二)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1.发展小微企业特色支行。鼓励金融机构继续完善现有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的服务功能。支持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建设首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支行,提供批量化综合金融服务。

2.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和商圈融资。针对龙头企业上下游的小微企业、专业商贸市场及商圈,鼓励运用工行的贸易融资产品、中行“微贷通”、建行“成长之路”和“速贷通”、交行“商易贷”、招商银行“合格证监管”和“订单贷”、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黄河富民卡”等产品提供支持。支持石嘴山银行推出 “POS流水贷”,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实践“物流银行”。推动扩大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系统应用服务范围,拓展动产融资渠道。

3.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深化对“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宁夏银行推广“如意展翼贷”产品,鼓励建行宁夏分行建立小微企业评级和评分卡并行的柔性生产线,推广工行“网贷通”、建行“网银循环贷”、宁夏银行“如意网乐贷”等网络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

4. 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农行宁夏分行、交行宁夏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加快发展金融租赁服务。支持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借助“上市贷”、“投联贷”、“增值贷”等产品,支持创新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小微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及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支持宁夏银行发行20亿元专项用于小微企业的金融债券。支持各保险公司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积极发挥对小微企业贸易融资的促进作用。

5.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吴忠市为示范市,推动建立政府领导下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通报与应用制度,推广小微企业资信服务系统。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植,重点对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小微企业,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变潜在客户为服务对象。

(三)优化扶贫开发金融服务。

1.发展两类扶贫贴息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扩大扶贫贴息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以农行宁夏分行为示范行,积极发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将贷款期限延长至2年,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参与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工作。

2.开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配置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鼓励大中型金融机构与农村小微型金融组织合作。支持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家经营行拟定“一行一策”方案,优先确保片区主导产业、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贷需求,力争2014年新增商业扶贫贷款8亿元,优先在片区推进“金穗惠农通”工程,力争2014年在片区新设服务点165个。

3.深入实施“千村信贷•互助资金”工程。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扩大“千村信贷•互助资金”项目村覆盖范围,开辟“绿色通道”,对优良项目村整体给予利率下浮、额度放大的优惠。力争2014年末累计投放配比贷款10亿元,惠及600个项目村的3万名互助社社员。

4.拓展惠民扶贫微贷款项目。发挥惠民小额贷款公司平台作用,继续发展国开行宁夏分行的直贷模式,将扶贫微贷款的覆盖范围由盐池县、同心县扩大至红寺堡区的贫困农户。创新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方式,以草畜产业为重点开展扶贫开发小额贷款业务。

5.试点“政策组合+资金协整+金融创新”扶贫模式。以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为试点,引入政府扶贫资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探索研发具有信用贷款和还本付息功能的小额信用贷款卡,扩大普惠信贷产品的受益面。

(四)优化弱势群体金融服务。

1.深入开展创业支持类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劳动就业局、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发挥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创业促就业的作用。以银川掌政石银村镇银行为示范行,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2.实施“工字号”创业基金项目。以中信银行银川分行为试点行,发挥创业小额贷款专项资金池杠杆撬动作用,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大学生创业等,力争2014年实现信贷投放5000万元。

3.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面。以国开行宁夏分行为示范行,依托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针对贫困地区学生的业务宣传、专题讲座和贷款受理,力争2014年新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5亿元。

4.实施社区金融服务计划。以石嘴山银行为试点行,推进社区银行建设,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创新推出社区居民借记卡“家和卡”及信贷产品“小区贷”,支持家居装修、电器购置、车位购买、教育支出等金融需求,力争2014年发放“家和卡” 2万张。

(五)优化科技文化金融服务。

1.设立科技文化金融专营机构。支持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等金融机构打造专门从事科技型企业和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逐步建成兼具评估、咨询、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各金融机构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文化产业集聚区设立专营机构。

2.实施科技金融合作项目。以工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办行,以宁夏银行为示范行,开发“科贷通”、“税联贷”等专项产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3.实施文化旅游产业种子基金项目。以中信银行银川分行为示范行,依托 “宁夏文化旅游产业种子基金”,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力争2014年实现信贷投放2.4亿元。

4.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构建科技文化部门、银行、评估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以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为示范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打造适合科技文化企业特点的产品。

5.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完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刷卡消费环境。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鼓励发展文化消费信贷。

三、激励措施和政策支持

(一)信贷政策导向与货币政策对接。

1.强化再贷款支持。对涉农贷款比例高但涉农贷款资金不足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对六盘山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新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1个百分点。对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资金不足但符合条件的小型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2.增强再贴现引导资金流向的针对性。建立“再贴现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文化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优先对名录中企业签发、收受的票据进行再贴现。

3.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调结构的作用。将金融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弱势群体、扶贫开发、科技文化等领域取得的创新性突破和突出成效纳入政策参数体系,支持扩大相应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信贷资金支持与财政扶持政策对接。

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作为风险缓释资金,撬动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好“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贴息政策。继续发挥各类担保基金作用,大力推动全民、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和文化金融专项资金,撬动信贷资金对扶贫、科技和文化企业的支持。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实施;宁夏证监局负责培育涉农、科技文化企业和小微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宁夏保监局负责推进农村、小微企业保险市场建设;各级金融机构负责落实普惠金融工程中对五大金融板块的支持。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开展小微企业信息采集,落实“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财政资金;自治区科技厅协调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提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库,组建科技金融专家库;自治区财政厅整合财政资源,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自治区农牧厅协调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供农业产业政策指导,推动农村土地产权确权、颁证及市场交易体系建设;自治区文化厅协调设立文化金融专项资金,提供文化产业政策指导,推动中小微文化企业进行市场整合;自治区扶贫办协调财政扶贫资金,做好扶贫贴息贷款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以及指导服务、贫困户核准、项目库建设、项目认定和贴息确认等工作;自治区妇联对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给予积极指导和扶持;自治区残联对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给予积极指导和扶持。

(二)加强工作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及工作推进会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编发“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作简报,及时将推进情况上传下达。各有关单位和各地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总结,并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督导评估。各金融机构要指定专人,加强对本单位普惠金融数据的监测统计。各有关单位加强督导,协力推动工程顺利实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要会同各有关单位,联合对“五优化两对接”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总结成效,提出改进建议;按年度进行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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