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煤电价格联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09 16:25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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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上月底,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公布,有关电价调整的消息,就已引发各方关注。此次常务会议的公布是一种确认。

  此次对于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所依照的是2012年底制定的电价格联动机制,即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从煤价近年来频频触底来看,此时下调电价是具备现实空间的。这是此次价格调整的一个重要背景之一。

对于电价调整的目的,会议已经说得很清楚。一是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二是为企业减负,三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在企业减负方面,首次推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虽然看似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只有约1.8分钱,但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源性指标,电价的细微调整,都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将直接作用于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为企业减负,是推动实体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也应该是此次电价调整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可以预见,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方面,调整与改革还将深入,进一步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要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

  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此次价格调整继续遵循的是差别原则,即对于高耗能产业采取差别电价,并明确目录,加大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这实际将高耗能企业排除在降价的获利者之外。其目的是为了运用价格杠杆来倒逼产业与企业的转型,进一步淘汰一批高耗能企业,也是在间接推动环保与大气污染防治。

  资源性产品作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其价格将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非常敏感。这也要求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对于一些重要产品的价格调整要及时跟上经济形势的变化,减少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又要准确把握市场的行情的需要,精确调整,将价格调整的杠杠作用发挥到最大。此次常务会议所作出的电价调整,是基于实体经济发展的现实所作出的针对性改革,具体效果怎样,相信不久就会有来自市场的反馈。

  总的来说,有差别的调整工商业电价,所体现的正是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目标。(川昌)

责任编辑: 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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