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微企业扬帆前行保驾护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06 10:3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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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日前印发。《措施》中明确指出,要通过设置“清单”进一步清理压减涉企收费项目,减轻用工费用负担,对签订应届毕业生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聘用人数给予1年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此举预计将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促进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小微企业已成为促进就业、升级产业、活跃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稳定实体经济的关键就是稳定中小微企业。今年初,广东统计部门发布了摸清最新经济“家底”的广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数据显示,2013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9.96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9.04万个,增长76.7%。其中,绝大部分企业都是小微企业,而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明显。广东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此前出台了贯彻落实14号文件的具体意见和8项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完善了对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7月6日,广东发布《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出18项新政突破瓶颈难题,省财政拨66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此次出台的《措施》共15条,每一条都明确了各职能单位分工,从培育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服务体系、狠抓政策落实等四大方面给出利好政策。此轮多措并举,目的就是全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将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和谐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然,小微企业的前行之路并非一路坦途,其面临的市场淘汰率和行业高竞争性是毋庸置疑的。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并不是要拔苗助长,而是放水养鱼,从而给予他们更多的从失败中站起来的机会。未来,广东省将大力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深化工商制度改革,加快实现全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完善“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政策,放宽市场主体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简化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通过深化工商制度改革,保护新创小型微型企业的积极性,让其进得来、经营好、留得住,健康发展,保护社会公众投资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释放改革的红利。

    给企业减负、提供支持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措施》提出,税务机关要按照“应享尽享”原则,将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有税务关系的每一户小微企业。严格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企业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鼓励各市政府免征上述收费项目的本级收入。从督查和评估的情况看,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发展的政策大多都存在受阻于“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由于“最后一公里”未打通,一些优惠政策存在遭架空的问题,不少小型微型企业甚至都不知道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措施》在这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制度创新和突破,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将政策真正落实于“最后一公里”。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广东将健全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机制,加快建设一系列网络平台服务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协同支撑。数据分析研究表明,企业一般在设立三年到七年最容易死亡,特别是头三年,因此在小微企业的初创期给予阶段性的扶持非常必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完善,将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成活率”和生存质量,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

    从眼前看,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战场”,是顶住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一环”;从长远看,通过扶持小微企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招”。通过鼓励千千万万人创业,势将带动中国新一轮经济“破茧成蝶”。

责任编辑: 陈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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