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听取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天津港瑞海公司火灾爆炸事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经过国务院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紧张的工作,事故的初步调查结论已经出炉,而调查结论中事故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当地有关部门存在的腐败与失职渎职等问题,预示着对责任的追究也将马上展开。 在这次会议上,不管是李克强总理还是张高丽副总理,都对事故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措辞严厉。“对事故责任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违法违规企业、部门和责任人,无论什么背景关系都要坚决彻查到底,依法处理到底,责任追究到底,绳之以法,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开透明如实向人民群众公布交代。” 可以说,这些表述就是事故责任追究的标准,就是底线。一方面,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方、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是对这起造成特大人员伤亡事故中遇难员工、牺牲消防员及其家属亲人的告慰。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企业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这起火灾爆炸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遇难者和牺牲的消防员,就不用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可以和我们一样,继续享受着秋日的灿烂阳光,过着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因此现在对责任企业、责任人的追究和惩处,就是在告慰这些遇难和牺牲者的在天之灵。 另一方面,追究事故责任方、责任人的责任,让他们为自己的违规违法经营、为自己的失职渎职和腐败付出应有的代价,更是在警醒未来,警醒其他的企业经营者和政府官员。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严厉的问责和法律惩处,不但这些责任人不用付出应有的代价,更加重要的是其他人也不会把其当回事,不会把依法依规经营企业,把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当回事。那么也就很难避免类似的事故不会再次发生,很难避免我们不会付出同样的损失和代价。从这个角度来说,事故追责是为了警醒未来,是为了给其他人,给后人以更大的启发和警醒。 可以想见的是,在事故调查处理和事后问责的过程中,必然会遭遇不小的阻力,因为被处理的责任企业、责任人不会轻易“坐以待毙”,他们可能会依靠自己所谓的背景与后台,关系与路子,企图逃避或减轻处罚。所以在这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副总理才重点强调要无论什么背景关系都要坚决彻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处分。只有拿出这样的决心和勇气,才会把责任追究进行到底,才会对其他人产生应有的震慑作用,也才会防止类似的责任事故再次发生。(苑广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