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能源交通 放宽停车场准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24 12:24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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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停车场建设,补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扩内需惠民生。会议认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是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车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很多城市也已经成了实际上“车轮社会”,然城市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随之而来的城市污染、道路拥堵和停车难也让很多城市管理者与市民群众感到困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为了遏制城市汽车保有量增速过快和缓解城市拥堵,纷纷在“限”字上做足文章,在限牌、限行、限号等诸多限制的背后,既有道路发展跟不上汽车保有量增加的无奈,更有对汽车排放造成的城市空气污染的担忧,而停车场的不足和价格上的政策限制,再加上人们对停车场公益性期望值的要求过高,使得很多城市停车场无法真正进入市场调节。国务院这次常务会议推出的“新政”,对于城市汽车发展的走向和停车场的设立,可以说是一场“革命性”的大调整。

  首先是对于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立和停车场建设的结合。会议确定,一是把城市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停车场结合起来,加快配建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设施。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电动汽车生产技术已趋于成熟,电动汽车因绿色环保,维护费用和运行成本远低于燃油汽车,而深受消费者的欢迎,但由于充电配套设施的严重不足,以至于电动汽车还没有成为城市私家车的主流,而我们城市很多有汽车的家庭,使用汽车代步主要就是上下班和在市区范围内购物休闲,如果充电桩能够在停车场或部门企事业等单位随处可见,城际之间充换电站、快充站等配套设施,能够像加油站那样普及,远途公共交通方便快捷和舒适,电动汽车注定会迅速取代燃油汽车城市城市交通工具的主流。常务会议提出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市县城市交通“电动化”,这不但给城市汽车消费和国内汽车生产厂家指明了发展走向,更是在破解城市空气污染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

  其次是对充电配套设施和停车场的投资运营收费,会议确定: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企业和个人均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各单位和居住区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这意味着今后公民个人和企业单位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几乎是“零门槛”,也意味着今后季节性旅游景点一些临时收费停车场的合法化。每年春秋夏冬,城市近郊一些富有特色的田园风光,都会吸引不少城市游客前来踏青观光,一些村民也会抓住有利时机利用房前屋后暂时闲置的地块,为前来的游客提供停车服务,因收费或收费价格导致的纠纷,常常因为无规可依饱受争议,国务院推出的这项新政表明,今后类似这样的临时停车场只要经过相关部门临时审批,不仅收费合法,收费的价格也由市场调节。常务会议明确:加大财税、金融、用地、价格等政策扶持,通过企业债券、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充电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制定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鼓励地方采取基金注资、投资补助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这意味着充电桩和停车场的设立运营和收费,除政府设置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外,已经全面放开和进入市场化。

  为了确保放开后的充电和停车场设施运行有序规范,常务会议同时确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移动充电、智能停车等推广应用,通过“互联网+”盘活资源。为群众提供良好公共服务。这就可以看出,在对充电柱停车场设置和收费全面进入市场的同时,对于占用公共资源或由政府、集体、企业等单位兴建的这些配套设施,依然强调他的公共属性,也充分体现出“公益归公益,市场归市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来看,对一些社区、小区占用公共资源兴建的充电和停车场设施经营收费,更需要强调规范和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对于随意擅自大幅涨价行为,并不在新政允许范围之内。

  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这一系列新政,其主体是倡导绿色环保和便利利民,放宽停车场建设的资本准入,更是为解决众多城市停车难的迫切需求,可以预想,新政的推出落实,势必对城市私家车的消费趋势产生重大影响,电动汽车取代燃油汽车成为城市交通工具主流已经视目可期,逐步完善的充电和停车场设置,注定也会大大缓解停车难,没有汽车尾气排放的城市,蓝天白云和清新的空气,也一定不再会是城市百姓的奢望。(朱永华)

 

责任编辑: 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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