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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关于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6-02-22 11:10 来源: 宣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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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关于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宣城,充分发挥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优势,有效弥补我市人才短缺,近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毕业生在宣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5〕162号)。

《意见》适用对象:合肥工业大学等“985”、“211”工程大学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意见》指出,在重点产业领域,新建一批就业实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对一次性接纳5人实习且实习期满留用率达40%的就业实习基地,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贴,补贴发放年限最高为3年。

给予高校毕业生相应补贴

《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住房补贴。对自行租房的,给予500元/月的租金补贴;对承租公租房的,提供70%租金补助。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满二年以上者,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新建商品房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鼓励引导大学生创业

《意见》指出,加强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指导制度,在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中选聘一批青年创业指导师,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在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定期举办“创业在宣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宣传我市各类创业优惠政策,搭建大学生来宣创业的交流平台,吸引创业项目留宣创业。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和奖励。高校毕业生在宣城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初始创业成功后,经专家组评议通过,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在2年内每新增吸纳一名大学生就业给予2000元创业促进就业补贴,累计不超过5万元。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推进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市财政每年给予30万元资金补贴,用于园区管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