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安徽宣城】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6-02-22 11:16 来源: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8月6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5〕12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推出了六部支持就业创业的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出台我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为稳就业、调结构、惠民生增添不竭动力。

二、《意见》的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9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51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58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1号)。

三、目标任务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氛围,《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为:到2016年底,打造10大创业示范基地,选树培育100名带动作用明显的创业典型,开发征集1000个创业项目,新增创业带动10000人就业,即“十百千万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意见》提出了整合创业扶持资金、充分利用国家及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全市各级创业服务机构作用、发挥“宣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宣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创业实训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各类创业群体创办实体、推动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融资平台作用、开辟大众创业贷款“绿色通道”、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十二条政策措施。同时,《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大众创业工作重大事项;市目标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

为保证《意见》具有更强的操作性,领导组办公室(设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分解》,对我市大众创业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承担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考核等予以细化。同时,制定我市大众创业各项补贴奖励资金申请发放办法。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