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2017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2017-07-15 08:40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闽政办函〔2017〕31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16〕59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我省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重点检查市、县政府部门和基层网站,共抽查155个,抽查比例为12.87%,发现不合格网站19个,合格率87.74%,其中,漳州、泉州、平潭、省直合格率达100%,福州、厦门、莆田、三明合格率超过90%,较一季度有所提升。

(一)集约整合更加有效。通过关、停、并、转,深入推进集约整合。第二季度,全省共整合关停569家网站,目前全省正常运行网站从一季度的1773家减为1204家,关停网站比例超过30%。漳州市整合力度较大,县直部门和乡镇网站基本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二)互动交流更加畅通。各级政府各部门普遍强化了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建设,重视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及反馈。持续完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和渠道的建设。今年前6个月,全省共有网民有效留言117条,已全部处理答复,办结率100%。

(三)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各级政府各部门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重视利用多媒体新技术发布政策解读等内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政策信息专栏,并利用接口代码确保与中国政府网实时协同联动。

(四)管理问责更加严格。各设区市政府普遍建立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机制,定期做好本辖区政府网站抽查、通报和督促整改工作,对不合格政府网站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今年第一次抽查通报后全省共有13名网站责任人被问责处理,形成了严查严管、严肃问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本次抽查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不合格网站主要问题是栏目不更新、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有的地方对网站建设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保障机制缺失。少数地方尚未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政府网站日常监管不够严格,龙岩市本次抽查不合格率仍然较高。个别县级部门网站安全保护系统脆弱,缺乏防病毒、防篡改、防攻击等基本防护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办好政府网站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实际,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分工协作,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要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承担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政府办公厅(室)或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政府网站内容编辑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政府网站技术运维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平台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做好软硬件系统维护、功能升级、应用开发等工作。

(二)加快推进集约整合。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迁移进度。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乡镇、街道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三)继续做好督查检查。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省直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及下属网站的巡检力度。市、县(区)政府要按每月不低于35%的比例对辖区政府网站抽查一次。设区市政府于每个季度末月15日前将本季度本地区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加大整改问责力度。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原则上要永久关停。各设区市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这些网站全面核查、关停整改,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并于7月10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将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龙岩、宁德、南平等市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1.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表

      2.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网站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