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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4-0008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4年01月21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4〕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主 题 词: 青海 文物 工程 批复

索 引 号:

000014349/1994-0008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94年01月21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94〕7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02日

主 题 词:

青海 文物 工程 批复


国务院关于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的批复

 

国函〔19947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的报告》(青政〔199363)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1600万元。由国家计委分两年拨付:1994400万元(先按计划安排,在年度执行中视工程进度再考虑适当追加)19951200万元。

   二、对维修经费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并保证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省里自行解决,中央不再负担。

   三、塔尔寺维修工程定于1995年底完工。请你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文物法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成。

 

            国 务 院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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