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2-03-05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8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89年02月01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棉花进口实行统一经营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89〕10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主 题 词: 棉花 进口 经营 信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9-0008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

1989年02月01日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棉花进口实行统一经营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89〕10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主 题 词:

棉花 进口 经营 信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棉花

进口实行统一经营的复函

国办函〔1989〕10

 

对外经济贸易部:

  你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关于对棉花实行统一进口经营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棉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十分敏感。为了防止多头对外,把市场搞乱,国务院同意把棉花列入一类进口商品,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请你部组织实施,严格把关。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