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2018﹞32号   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 标       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
  •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
  • 发文字号:建标﹝2018﹞32号
  • 来       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2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委(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ΟΟ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要求,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同时废止。

在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1、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委(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ΟΟ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要求,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同时废止。

在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1、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