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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文旅非遗发〔2018〕12号   源: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 标       题: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通知
  •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文字号:文旅非遗发〔2018〕12号
  • 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

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通知

文旅非遗发〔20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任务要求,经商财政部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下称目录)。该目录重点选取了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发展前景,传承人群较多,有助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国家或地方品牌的传统工艺项目,并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项目倾斜。

现将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强工作部署,采取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振兴措施。鼓励参照建立本地的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5月15日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

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通知

文旅非遗发〔201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任务要求,经商财政部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下称目录)。该目录重点选取了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发展前景,传承人群较多,有助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国家或地方品牌的传统工艺项目,并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能够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项目倾斜。

现将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强工作部署,采取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振兴措施。鼓励参照建立本地的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文化和旅游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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