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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机关: 能源局
发文字号: 国能规划〔2018〕62号   源: 能源局网站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 标       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 发文机关:能源局
  • 发文字号:国能规划〔2018〕62号
  • 来       源:能源局网站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03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
统计调查制度
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8〕6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加强能源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我局自2015年开始实施《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8〕84号),现印发执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统计调查制度》可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下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煤炭司联系。

联 系 人:李翔

联系电话:010-68555973,68555097(传真)

电子邮箱:wasiban@ndrc.gov.cn

附件:《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3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
统计调查制度
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8〕6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加强能源形势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我局自2015年开始实施《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8〕84号),现印发执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统计调查制度》可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下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煤炭司联系。

联 系 人:李翔

联系电话:010-68555973,68555097(传真)

电子邮箱:wasiban@ndrc.gov.cn

附件:《煤层气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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