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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预〔2018〕57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8日
  • 标       题: 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发文字号:财预〔2018〕57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18日

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8〕5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不含列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单独设立办法分配的项目)预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请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对市县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我部。

附件: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预拨分配表

财政部

2018年4月18日

关于预拨2018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8〕5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不含列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单独设立办法分配的项目)预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请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对市县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18年6月30日前上报我部。

附件: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预拨分配表

财政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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