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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关: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河湖〔2018〕243号   源: 水利部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文种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 标       题: 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机关:水利部
  • 发文字号:水河湖〔2018〕243号
  • 来       源:水利部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文种类:意见
  • 成文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河湖〔2018〕243号

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河长“有名”,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入新阶段。为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实现名实相副,取得实效,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李春明    付  健

电  话:010-63203224

010-63204542

水利部

2018年10月9日

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

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河湖〔2018〕243号

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河长“有名”,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入新阶段。为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实现名实相副,取得实效,水利部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李春明    付  健

电  话:010-63203224

010-63204542

水利部

2018年10月9日

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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