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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的通知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农长渔发﹝2018﹞1号   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5日
  • 标       题: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的通知
  •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 发文字号:农长渔发﹝2018﹞1号
  • 来       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
计划(2018—2035)》的通知

农长渔发﹝2018﹞1号

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省(直辖市、自治区)渔业主管厅(局、委),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为保护和拯救长江鲟(又称达氏鲟,以下称长江鲟)物种,恢复长江鲟自然种群,针对长江鲟自然繁殖终止、野生种群基本绝迹、人工群体亟需保护的现状,我部组织编制了《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就2018—2035年长江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提出了意见,制定了具体的保护行动措施,是下一阶段我部实施长江鲟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18年5月15日

附件:农长渔发〔2018〕1号.ceb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
计划(2018—2035)》的通知

农长渔发﹝2018﹞1号

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省(直辖市、自治区)渔业主管厅(局、委),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为保护和拯救长江鲟(又称达氏鲟,以下称长江鲟)物种,恢复长江鲟自然种群,针对长江鲟自然繁殖终止、野生种群基本绝迹、人工群体亟需保护的现状,我部组织编制了《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就2018—2035年长江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目标提出了意见,制定了具体的保护行动措施,是下一阶段我部实施长江鲟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

2018年5月15日

附件:农长渔发〔2018〕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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