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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发文机关: 证监会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8〕23号   源: 证监会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证券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27日
  • 标       题: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 发文机关:证监会
  • 发文字号:证监会公告〔2018〕23号
  • 来       源:证监会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证券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27日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
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8〕23号

现公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
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8〕23号

现公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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