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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工信厅科﹝2018﹞80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08日
  •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工信厅科﹝2018﹞80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11月0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代
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落实《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部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积极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并做好推荐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单位条件详见《工作方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二)推荐。推荐单位使用给定的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揭榜单位后,系统自动生成报送推荐表,推荐单位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地主管部门和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三)报送。推荐单位通知被推荐单位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统一将推荐表、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胡昌军,邮编100191)。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司  吴 帅 010-68205229

王 正 010-68205249

胡昌军  010-62301901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代
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落实《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部制定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积极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申报,并做好推荐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单位条件详见《工作方案》。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

(二)推荐。推荐单位使用给定的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揭榜单位后,系统自动生成报送推荐表,推荐单位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地主管部门和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三)报送。推荐单位通知被推荐单位登录“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统一将推荐表、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胡昌军,邮编100191)。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司  吴 帅 010-68205229

王 正 010-68205249

胡昌军  010-62301901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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