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 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31日
  •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
  •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
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8〕21号),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药监局认定了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周期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的稳定生产供应。

二、北京、上海、四川等省(市)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会商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省(市)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属地企业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对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下一批选择认定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010-6820567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

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一、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联合23家企业组织实施。

二、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联合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关于
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消费〔2018〕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8〕21号),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药监局认定了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周期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任务,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的稳定生产供应。

二、北京、上海、四川等省(市)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会商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各省(市)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属地企业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对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为下一批选择认定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010-6820567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

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

一、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联合23家企业组织实施。

二、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由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联合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组织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