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4号(关于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范围)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18〕94 号   源: 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9日
  • 标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4号(关于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范围)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8〕94 号
  • 来       源:海关总署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19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4号(关于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范围)
公告〔2018〕94 号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就近办理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长江沿线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19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4号(关于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实施机关范围)
公告〔2018〕94 号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就近办理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机关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调整为长江沿线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