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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9号   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公文种类: 命令(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发文字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9号
  • 来       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 公文种类:命令(令)
  •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张纪南

2019年4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修订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69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张纪南

2019年4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修订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69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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