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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发文机关: 应急管理部
发文字号: 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   源: 应急部网站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文种类: 命令(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 标       题: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 发文机关:应急管理部
  • 发文字号: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
  • 来       源:应急部网站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公文种类:命令(令)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3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玉普
2019年9月27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
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

二、废止《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

三、废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四、废止《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3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玉普
2019年9月27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安全生产行业
标准管理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

二、废止《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

三、废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四、废止《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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