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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农办产〔2019〕2号   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 标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农办产〔2019〕2号
  • 来       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1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农办产〔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提供高品质休闲旅游服务,我部组织开展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内容

(一)精品景点线路。根据春夏秋冬四季特点和节假日时点分布,以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美丽田园、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及地方品牌和农事节庆活动为重点,推介精品景点线路(见附件1)和农事节庆活动(见附件2)。

(二)影像资料制作。根据各省(区、市)推介的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可以制作宣传影像的拍摄地点(见附件3),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CCTV—7)拍摄美食、美景、特产、民俗、文化等影像资料,制作《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地图》系列节目,并在CCTV—7《乡土》栏目播出,每集播出时长30分钟。

二、推介方式

(一)线下推介。通过举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等活动,大力宣传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提升影响力和关注度。

(二)线上推介。在发挥好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站、“中国休闲农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三、有关要求

每省(区、市)推荐的精品景点线路10条以内,农事节庆活动5个以内,于3月10日前汇总发送至:cysxxnyc@163.com。同时,配合做好影像资料的拍摄工作。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辛 欣 010—59192271

易 能 010—59193256

附件:1.省(区、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荐表

      2.省(区、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事节庆活动推荐名单

      3.省(区、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拍摄地点推荐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1日

附件:农办产〔2019〕2号.doc

      农办产〔2019〕2号.ceb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农办产〔20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提供高品质休闲旅游服务,我部组织开展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内容

(一)精品景点线路。根据春夏秋冬四季特点和节假日时点分布,以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美丽田园、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及地方品牌和农事节庆活动为重点,推介精品景点线路(见附件1)和农事节庆活动(见附件2)。

(二)影像资料制作。根据各省(区、市)推介的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可以制作宣传影像的拍摄地点(见附件3),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CCTV—7)拍摄美食、美景、特产、民俗、文化等影像资料,制作《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地图》系列节目,并在CCTV—7《乡土》栏目播出,每集播出时长30分钟。

二、推介方式

(一)线下推介。通过举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介等活动,大力宣传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提升影响力和关注度。

(二)线上推介。在发挥好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站、“中国休闲农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三、有关要求

每省(区、市)推荐的精品景点线路10条以内,农事节庆活动5个以内,于3月10日前汇总发送至:cysxxnyc@163.com。同时,配合做好影像资料的拍摄工作。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休闲农业处

辛 欣 010—59192271

易 能 010—59193256

附件:1.省(区、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荐表

      2.省(区、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事节庆活动推荐名单

      3.省(区、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拍摄地点推荐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1日

附件:农办产〔2019〕2号.doc

      农办产〔2019〕2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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