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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机关: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源: 税务总局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 标       题: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 发文机关: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 来       源:税务总局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31日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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