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供销合作总社 |
发文字号: | 发改经贸规〔2020〕890号 | 来 源: | 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改经贸规〔2020〕8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供销合作社,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储备农药”“中央救灾农药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为切实做好储备管理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关于印发《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改经贸规〔2020〕8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供销合作社,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储备农药”“中央救灾农药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为切实做好储备管理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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