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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发改社会〔2021〕581号   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5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文物局
  • 发文字号:发改社会〔2021〕581号
  • 来       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广播电视局、林草局、文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传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 电 总 局
国 家 林 草 局
国 家 文 物 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5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党委宣传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委)、广播电视局、林草局、文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宣 传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 电 总 局
国 家 林 草 局
国 家 文 物 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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