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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 标       题: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发文机关: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 来       源:财政部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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