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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 标       题: 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主管(管理)部门: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现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主管(管理)部门: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现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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