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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发文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办市场发〔2022〕53号   源: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 标       题: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办市场发〔2022〕53号
  • 来       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5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办市场发〔202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9日是第12个“中国旅游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增强旅游市场活力,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和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202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悟中华文化 享受美好旅程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

5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古城设立主会场,其余省(区、市)设立分会场。各分会场围绕2022年主题开展活动,分会场活动方案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广泛开展“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月活动

各地结合实际,在5月份推出多种形式的旅游惠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二是旅游企业推出免费、打折等优惠措施;三是旅游助老、助残措施;四是对抗疫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先进群体的优惠措施;五是公益性文艺演出、公共文化场馆扩大开放等文化惠民措施。各地推出的惠民措施,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设专栏公开发布,每周更新。

(三)深入推进“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活动

1.“千号联动”自媒体推广

5月19日前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官方自媒体平台进行联动,形成矩阵。统一带上#519 去旅游#话题,推送本地区举办的旅游日活动以及旅游惠民措施等信息,发布旅游日宣传海报。

2.“万名导游带您云旅游”直播推广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动员本地具有影响力的导游,在各旅游景区现场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带领全国游客“云旅游”,既让民众感受具有一定知识储备和表达能力优秀导游的独特魅力,也让民众足不出户体验我国壮美自然风光和深厚人文底蕴。

3.“百万旅游人”网络推广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广大旅游从业者通过自媒体平台参与互动,通过标识性符号让旅游人亮出身份,获得一张“我是旅游人”的专属影像,并在各自媒体平台亮相发布,提升行业自豪感,为中国旅游市场加油。

4.“亿万祝福”短信推广

5月19日前,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当地民众发送手机祝福短信(内容示例:5月19日是“中国旅游日”,XX文化和旅游局向您致以诚挚祝福。盼您走遍祖国大好河山,感悟中华文化之美,享受人生美好旅程),提高“中国旅游日”的社会知晓度。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活动组织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要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各省(区、市)可指定一城市作为本省(区、市)主会场开展活动并冠以“2022年‘中国旅游日’XX省(区、市)分会场活动”名称。鼓励省(区、市)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可冠以“2022年‘中国旅游日’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名称。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安排一名联络人,认真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和惠民便民措施的汇总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联络人表、举办活动汇总表、惠民措施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在5月22日17:00前将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发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

联系电话:010-59882033、59881281

电子邮箱:jiari@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1. 2022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

2. 2022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活动汇总表

3. 2022年“中国旅游日”惠民措施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办市场发〔202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9日是第12个“中国旅游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进一步提振行业发展信心,增强旅游市场活力,助力旅游市场恢复和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2022年“中国旅游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悟中华文化 享受美好旅程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

5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古城设立主会场,其余省(区、市)设立分会场。各分会场围绕2022年主题开展活动,分会场活动方案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广泛开展“中国旅游日”旅游惠民月活动

各地结合实际,在5月份推出多种形式的旅游惠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二是旅游企业推出免费、打折等优惠措施;三是旅游助老、助残措施;四是对抗疫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先进群体的优惠措施;五是公益性文艺演出、公共文化场馆扩大开放等文化惠民措施。各地推出的惠民措施,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设专栏公开发布,每周更新。

(三)深入推进“中国旅游日”宣传推广活动

1.“千号联动”自媒体推广

5月19日前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官方自媒体平台进行联动,形成矩阵。统一带上#519 去旅游#话题,推送本地区举办的旅游日活动以及旅游惠民措施等信息,发布旅游日宣传海报。

2.“万名导游带您云旅游”直播推广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动员本地具有影响力的导游,在各旅游景区现场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带领全国游客“云旅游”,既让民众感受具有一定知识储备和表达能力优秀导游的独特魅力,也让民众足不出户体验我国壮美自然风光和深厚人文底蕴。

3.“百万旅游人”网络推广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广大旅游从业者通过自媒体平台参与互动,通过标识性符号让旅游人亮出身份,获得一张“我是旅游人”的专属影像,并在各自媒体平台亮相发布,提升行业自豪感,为中国旅游市场加油。

4.“亿万祝福”短信推广

5月19日前,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当地民众发送手机祝福短信(内容示例:5月19日是“中国旅游日”,XX文化和旅游局向您致以诚挚祝福。盼您走遍祖国大好河山,感悟中华文化之美,享受人生美好旅程),提高“中国旅游日”的社会知晓度。

四、有关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活动组织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要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各省(区、市)可指定一城市作为本省(区、市)主会场开展活动并冠以“2022年‘中国旅游日’XX省(区、市)分会场活动”名称。鼓励省(区、市)内多地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可冠以“2022年‘中国旅游日’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名称。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安排一名联络人,认真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和惠民便民措施的汇总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联络人表、举办活动汇总表、惠民措施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三)做好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在5月22日17:00前将本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活动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发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安全和假日处

联系电话:010-59882033、59881281

电子邮箱:jiari@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1. 2022年“中国旅游日”联络人表

2. 2022年“中国旅游日”拟举办活动汇总表

3. 2022年“中国旅游日”惠民措施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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