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关: 能源局
发文字号: 国能发规划〔2022〕31号   源: 能源局网站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 标       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文机关:能源局
  • 发文字号:国能发规划〔2022〕31号
  • 来       源:能源局网站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中煤集团、中广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并将执行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

附件:《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2年3月17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能发规划〔202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中煤集团、中广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并将执行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

附件:《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2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