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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卫办医政发〔2022〕17号   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 标       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发文字号:国卫办医政发〔2022〕17号
  •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1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发〔202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等要求,我委制定了《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发〔202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等要求,我委制定了《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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