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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

  附件:
  1.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名单.pdf
  2.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2〕33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对先进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带动提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

  附件:
  1.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名单.pdf
  2.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名单.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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