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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发文机关: 国家林草局
发文字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源: 国家林草局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 标       题: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 发文机关:国家林草局
  • 发文字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 来       源:国家林草局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6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3年第17号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6日

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3年第17号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经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6日

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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