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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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