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农办牧〔2023〕34号   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 标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
  •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农办牧〔2023〕34号
  • 来       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
农办牧〔202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引导支持各地扎实开展养殖“减抗”行动,积极应对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风险,着力化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和广大养殖者开展养殖“减抗”积极性主动性,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现对北京市平谷区等80个养殖“减抗”效果突出的县(市、区、旗)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县(市、区、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域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中再立新功。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减抗”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保障养殖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农办牧34.ofd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
农办牧〔202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引导支持各地扎实开展养殖“减抗”行动,积极应对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风险,着力化解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和广大养殖者开展养殖“减抗”积极性主动性,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现对北京市平谷区等80个养殖“减抗”效果突出的县(市、区、旗)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县(市、区、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域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中再立新功。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减抗”行动摆在重要位置,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保障养殖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23年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效果突出县(市、区、旗)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农办牧34.ofd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