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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外汇局
发文字号: 汇发〔2024〕12号   源: 国家外汇局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货币(含外汇)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 标       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 发文机关:​国家外汇局
  • 发文字号:汇发〔2024〕12号
  • 来       源:国家外汇局网站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货币(含外汇)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03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汇发〔2024〕1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pdf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汇发〔2024〕1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pdf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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