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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 药监综药管函〔2024〕295号   源: 国家药监局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4日
  • 标       题: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 发文字号:药监综药管函〔2024〕295号
  • 来       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04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函〔2024〕295号

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药审中心、核查中心、信息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快推进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工作,督促血液制品生产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血液制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国家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6月4日

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docx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函〔2024〕295号

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检院、药审中心、核查中心、信息中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快推进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工作,督促血液制品生产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血液制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国家药监局研究制定了《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6月4日

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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