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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发文机关: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   源: 商务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 标       题: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 发文机关: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
  •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
  • 来       源:商务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见附件2)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2.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的公告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
2024年11月15日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见附件2)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

  2.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的公告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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