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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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