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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 〔2026〕13号   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13日
  • 标       题: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 发文字号:〔2026〕13号
  • 来       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2026〕1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3日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2026〕1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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