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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曾培炎作重要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7日   来源: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同志们: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两年时间,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主要任务。今天,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全面总结经济普查工作,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促进统计普查事业更好地发展。

    这次经济普查,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领导下进行的。国务院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颁发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查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保证了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今年11月份,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听取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的汇报,对普查工作和普查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这次经济普查,是新时期我国国情国力的一次重大调查。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也已经形成。开展经济普查,主要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摸清经济底数,掌握真实情况,为国家及地方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准确而系统的数据。同时,普查还有利于推进统计调查体系与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综合改革,加强对市场经济各类主体的统计服务。

    这次经济普查,对国家普查项目设置和周期安排制度做出了较大调整。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普查机构从统计系统和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共动员组织了300多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000多万统计和财务人员,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的517万个法人单位、682万个产业活动单位、3922万个个体经营户,进行了规模空前的普查登记,拿到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这次经济普查,首次实现了我国第二、三产业和基本单位情况的合并调查。两年来,先后开展了经济普查的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质量抽查和审核汇总等工作。不久前,陆续发布了经济普查的第一、二、三号公报,并公布了以普查资料为基础进行核算得出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这标志着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取得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掌握了我国基本经济单位的情况。通过经济普查,初步建起了我国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全国所有从事第二、三产业单位的基本数据,包括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行业类别、注册类型等,都已输入国家统计局的经济普查数据库,并编有统一代码。数据库检索查询方便,不仅可以进行全国数据的汇总,而且可以根据需要调出按地区、行业等不同类型分组的各种数据。

    第二,查清了我国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底数。通过对不同规模多种所有制单位的系统调查,收集了大量基础信息,全面掌握了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数据,包括单位数量、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负债,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开发投入等,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第二、三产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情况。

    第三,查实了国内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的比重。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进行核算,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接近16万亿元,比年快报数增加了2.3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增加了2.13万亿元,弥补了常规统计尤其是第三产业统计中的一些遗漏和不足。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构成,由年快报数的15.2%、52.9%、31.9%,变为13.1%、46.2%、40.7%,第一、二产业的比重下降,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这揭示了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和水平。

    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资料,如实地反映了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普查数据公布后,国内外媒体进行了积极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经济普查的结果,对于准确认识我国经济的总体规模和重大比例,正确处理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的完成,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普查对象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团结奋斗、努力工作的结果。实践表明,我们这支经济普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队伍,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

    一是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和平时期的一项重要社会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普查作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作为检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一次重要实践,明确指导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经济普查工作。

    二是具有团结协作的大局意识。经济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自觉服从大局,主动开展工作,群策群力,通力协作。各级统计部门特别是普查机构,有效地发挥了日常组织和综合协调的作用;各级工商、税务、民政、编制和质检等部门,认真地进行了单位核实、认定和督促与检查工作;铁路、银行、证券、保险、邮政、军队、武警等部门,很好地完成了本部门、本系统的经济普查任务;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在财力和物力上对普查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具有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开展这样的经济普查,在我国普查工作史上是第一次,在世界上也少有先例可循。这次普查,在方案设计上,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注意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在试点检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在普查手段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统一开发数据处理软件,对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传输和存储,全部进行电子化处理。广大普查工作者以积极进取、严谨求实的精神,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保证了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数据处理手段的有效性。

    四是具有依法普查的法治观念。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贯彻依法办事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了普查工作依法进行。首先做到有法可依,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出台实施了具有法规性质的经济普查条例。其次做到有法必依,信守承诺,保证被调查者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泄露,保证普查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解除了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最后做到执法必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疏通举报渠道,对不配合普查登记或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使这次经济普查成为依法行政的一次重要实践。

    五是具有注重质量的扎实作风。各级普查机构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在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于普查对象报送的普查表,基层普查机构组织有经验的财务和统计人员,认真进行人工审核。对于录入计算机的数据,各县、地和省级普查机构运用统一软件,进行科学的逻辑审核。数据上报后,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进行审核、查询和纠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保证了普查数据的质量。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奋战在第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甘于奉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创造了优良的业绩。

    今天下午,国家统计局将召开全国统计工作会议。这些年来,全国统计战线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统计工作者做出了很大贡献。在今天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的两位同志,一位是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的刘素玲同志,一位是山西省太原市统计局的张晓莉同志,就是全国千千万万普查人员和统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荣获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统计工作者和全体普查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支持与配合统计普查工作的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谢意!

    回顾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有许多好的做法。首先,成立了一个坚强有力的普查机构,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效地发挥了国家的行政动员能力。第二,组建了一支能打硬仗的普查队伍,保障普查条件,狠抓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三,制定了一部可供遵循的普查条例,提出各方面的行为准则,保障原始数据的真实可靠,促进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四,推广了一套先进适用的普查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进了统计普查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希望同志们认真总结经验,为今后开展统计普查和常规统计工作提供借鉴。

    这次经济普查获得的数据,是宝贵的信息资源和社会财富,一定要十分珍惜。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进行2005 年国民经济核算,总结“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计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全国统计系统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和当前统计工作。下面,我提几点要求。

    首先,要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各地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及时发布本地区经济普查的公报。全国和各地区普查结果公布后,会在国内外产生一定反响,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相应调整“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计划的基数,使发展建立在更加准确的数据基础上。还要认真做好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深入挖掘普查数据蕴含的经济和社会信息,更好地为党政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服务。对于普查资料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一如既往地保守秘密。

    第二,要切实搞好基本单位数据库系统的管理。统计部门要把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做到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系统运行安全,使其真正成为一个“活库”。国务院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已经建立了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从2006年起,县及县以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制度的要求,每半年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一次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等资料。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抓紧落实数据更新等管理工作。

    第三,要不断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改革开放以来,统计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这次经济普查得出的数据,反映了当前统计工作适应形势变化的能力还不够强,特别是第三产业、非公有制单位的常规统计亟待完善。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统计部门,要在总结这次普查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好的做法,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健全指标体系,理顺数据采集渠道,改进统计手段和方法。要进一步推行抽样调查制度,完善部门报告制度,健全规模以下经济的统计调查,加强和改进常规统计工作。

    第四,要统筹做好其他各项统计工作。要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真实可信。要抓紧研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发展切实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要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提高为宏观调控服务的水平。要搞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发布,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制定、机构组建、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要稳步推进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政府要更加关心和支持统计工作,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同志们,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圆满成功,但统计和普查事业任重而道远。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