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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在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德铭
(2006年11月16日)

同志们:
    国务院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曾培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落实好曾培炎副总理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同有关部门一道做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就煤炭宏观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讲两点意见:

    一、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确保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的各项任务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或参与的任务共有四项。主要是: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工作,参与研究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整顿和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研究加强一级矿业权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等。在落实这些任务的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抓好规划布局。配合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完善矿业权一级市场的管理办法,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国家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得到实施。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并加强对地方执行煤炭规划的指导和协调。

    (二)抓好总量调控。煤炭资源的有偿使用,应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推进。加强与国土资源部的协调,使煤炭资源投放量与国家煤炭规划相一致。对大型井田内的煤炭资源,应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分阶段将井田内的煤炭资源出让给煤炭企业,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

    (三)抓好结构调整。通过实施煤炭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培育大集团等措施,加强生产总量的调控,实现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坚持 “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的工作方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煤矿,调整改造已有中小型煤矿,严格控制新开工小型煤矿建设,依法关闭非法及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矿,全面提升办矿水平。

    (四)抓好统筹协调。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一起,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完善改革试点的配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既要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又要适当考虑煤炭企业的承受能力,使煤炭企业合理负担煤炭资源勘查、开发成本,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山西省在实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时,要做好与国务院批复的《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国函[2006]52号)的衔接,处理好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关系。

    二、各级发展改革、煤炭管理部门要以试点为契机,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为此,对发展改革和煤炭管理系统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省(区)的发展改革和煤炭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自觉性。要与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细致地抓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要抓好煤炭规划与资源有偿使用的衔接。加强与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和衔接,使矿业权设置、出让、资源投放等工作,与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相协调,合理有序地开展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三)要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要严格按照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认真执行。煤矿建设、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已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

    各级发展改革、煤炭管理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实际,把握改革节奏,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要坚持“先整合、后出让,先存量、后增量,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推开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