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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在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赵双连

  (2006年11月16日)

尊敬的曾培炎副总理,各位领导、同志们:

  煤炭产业是我区的重要支柱产业。为了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我区以加快煤炭资源整合为突破口,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为按照国务院要求做好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加快煤炭资源整合,促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

  针对我区煤矿矿山规模小、安全生产水平低、矿山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历史欠账多等问题,2005年,我区全面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一是加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的整顿关闭力度。把小煤矿淘汰关闭时间由3年压缩到1年半完成,通过落实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分解关闭煤矿指标、明确具体要求等措施,到今年6月底已完成关闭812处小煤矿的既定目标,占2005年初地方煤矿总数的62%。经过一年来的煤矿整合,目前全区保留地方煤矿498个,其中,正常生产的煤矿52个,单井技改煤矿220个,整合后技改煤矿226个。二是采取联合、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大力推进煤矿资源整合。鼓励煤、电、运输、加工行业一体化整合,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中小煤矿,鼓励产业链长的企业兼并、重组产业链短的煤炭企业,鼓励中小煤炭企业之间联合重组。三是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门槛。我区规定,煤炭资源整合后,煤矿企业必须一套有效证照、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能力要达到年产30万吨以上,资源回采率全部达到国家要求,采煤机械化水平达到90%。同时要求,新建煤矿矿井单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露天不低于300万吨/年,就地转化率达到50%以上。四是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坚持煤矿企业必须按新核实的资源储量缴纳采矿权价款。

  二、变“双轨制”为“单轨制”,全面推行煤炭矿业权有偿取得

  自1998年以来,凡是申请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我区均按规定收取矿业权价款。但以往已取得的矿业权有偿问题因国家未做规定,未作有偿处置。特别是近年来,我区煤炭行业发展迅猛,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等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纷纷投资煤炭勘查、开发,以往无偿取得和新设煤炭矿业权有偿取得并存“双轨制”所带来的企业间不公平竞争、非法转让矿业权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此,我区下决心将煤炭矿业权取得“双轨制”转为“单轨制”,明确要求企业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在延续、变更、转让时必须进行储量核实,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价款。2005年我区进一步明确,对所有矿业权人,凡未缴纳矿业权价款的一律补缴价款,实施资源整合的煤矿企业必须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时对矿业权进行有偿处置,为全面推行各类矿业权有偿取得打下基础。截至目前,已有290个地方煤矿处置了采矿权价款,占已有采矿权总数的58.2%,共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约27亿元。

  三、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今天电视电话会议和曾培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在已有全面实施煤炭矿业权有偿取得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成立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是继续清理老的煤炭矿山企业无偿占有的探矿权、采矿权,力争到2007年底全区煤炭矿业权全部实现有偿取得;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国有煤炭矿山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