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和近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邓朴方]: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给大家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他们的最新实际情况,作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依据,国务院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此前的二年多时间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主要是组建调查机构、制定调查方案、确定样本量并抽取样本、修订残疾标准、培训调查人员、开展调查试点等。现场入户调查时间自2006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期间,有738个调查队,2万余名调查员、近6千名各科医生及5万名陪调员,进入分布于全国城乡的5964个调查小区,逐户进行询问登记、筛查和残疾评定。全国共调查了771797户、2526145人,入户见面率为83.46%,7岁以上人口疑似残疾人筛出率为15.66%,医生对疑似残疾人的检查率达99.15%。
调查的内容包括全国及各省(区、市)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生活状况以及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调查使用三种主要调查表:一是《住户调查表》,主要调查被调查小区全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其社会经济特征;二是《残疾人调查表》,通过调查和检查,确定残疾人的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和致残原因,了解其康复、教育、就业、婚姻、家庭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主要需求;三是《社区调查表》,主要了解社区服务资源方便残疾人利用的情况。调查项目共有52个,调查重点是残疾人的致残原因、生活状况及其主要需求。
现在调查的主要数据已经汇总完成。据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等具体数据在给大家的散发材料中已经写明。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相比,这次调查的残疾人的总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各类残疾人数量结构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散发材料对此做了简要说明,更深入的分析有待详细数据汇总出来和更全面的资料收集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