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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社保政策和社保能力及残疾人标准认定有差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和近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社会报记者]:邓主席您好,刚才您在讲话中谈到中国进入老龄化是这次残疾人口增多的一个最大的原因。我想请问,我们国家在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政府和残联在这方面有没有粗略的措施来应对?第二个问题,刚才您说了一系列的像发达国家和非洲不发达国家残疾人数量的比例,请问残疾人的比例跟经济状况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谢谢。

    [郭卫民]:我请教了一下邓朴方主席,发达国家残疾人人数比例比较高,还有一个原因,这些国家社会保障能力比较强,所以他们制定的标准也不一样,门槛或者说残疾人的范围门槛更低一些。

    [邓朴方]:各国在制定自己残疾人标准的过程中,跟社会保障政策有关系,如果有更多的能力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比如说保险、政府予以的照顾,覆盖面比较大。我们现在调查的很多残疾类别,西方很多都没有,比如说发达国家把糖尿病算进来,这次中国没有算进来;还有很多脏器移植,就是心脏不好到一定程度。甚至有些国家还提出来,过度肥胖也算残疾,当然比例就越来越高。当然,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比我们更严重,这也是事实,但是比例差别这么大,主要是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保障能力及残疾人标准认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