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星期二),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介绍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京报记者]:研究报告里说城镇老龄化水平要超过农村,直到2040年才有所改变,白皮书中也讲60%的老龄人口在农村,要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发挥土地养老保障作用是不是远远不够?对农村老龄人口是治标不治本的措施,如何形成可持续的机制?另外也有学者批评这种土地养老保障制度是不合理的,作为一个政府机构,你怎样评估农村土地养老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呢?
[李本公]:关于土地养老问题。这涉及到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我国基本国情当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城乡差距,而且到现在城乡差距依然是存在的,这是客观事实。差距表现在多方面,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在城市中,劳动者和劳动对象是相分离的,而在农村,劳动者和劳动对象相结合。在城市,如果劳动者失去劳动对象,他就没有生活来源,而在农村,只要农民不离开土地,就有生活来源,这是我们国家当初确定土地保障的一个很重要的现实。当然,随着城市化以及家庭小型化,单纯依靠土地来保障养老已经不现实了,但是这还是一个基础。因此我们国家要巩固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巩固这个制度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当务之急是对农村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由国家全包。其次,对于贫困的农村老年人实行社会救济,定期定量补助。我们已经着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只要他的生活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不管什么原因,由国家补助到最低生活标准。同时开展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