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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奥运会及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更加便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8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蔡武主任介绍2006年我国新闻发布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美国国家广播公司记者]:我非常赞赏国新办在过去几年来所做出的努力,我想知道的是,在明年我们作为外国记者是否会有更大的自由,会更加方便地在中国进行采访,以获得足够的信息?在信息非常丰富的时代,也牵涉到一个国家机密的问题,可能有一些文件、有一些事件会被认为是秘密的,中国是否有出台这样类似的管理规定解决所谓国家机密的问题?

    [蔡武]: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实施,将会为所有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活动提供很大的便利,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说过去记者在中国采访必须有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且陪同,这一条已经取消了;赴地方采访过去需要向外事部门申请,现在不需要,只要征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同意就行。忙不过来的话,还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请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也曾经有记者问我,如果去外地采访,没有事先征得被采访人同意,我要先去外地,这个是作为外国记者和所有在中国的外国人享有的旅行的权利是一样的。据国际奥委会官员的评价,这样一个规定在奥运会历史上也是完全符合奥运会对外国记者采访的惯例的,而且显示了中国政府最大限度地为外国媒体在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采访中国的情况提供最大便利这样一个诚意。也有媒体记者朋友问我采访奥运会及其相关事项,这个“相关事项”怎么理解?根据奥运会的历史经验,外国媒体在一个奥运会主办国去采访,除了对奥运会本身采访之外,他还关心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方面,这些都是相关事项。有三个限制,一个是军事地区,一个是限制旅行地区,还有一个就是跟保守国家秘密法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做出新的采访规定,但是我们并没有修改我们国家的保守秘密法。

    对于需要保守的国家秘密,不能作为新闻信息来进行流通,但是对那些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我们的政府主张要尽量地实行信息的透明、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会在这一方面有大的进展。

    当然,新的规定在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个新的规定和过去相比有很大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在实施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我们非常欢迎境外媒体和在座的记者朋友们,你们在明年1月1日之后如果在采访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及时地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为新的规定,有利于大家更好地采访的规定,能够落实好、执行好,一起做好有关工作。有什么意见、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情况希望随时和我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