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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5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在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曾培炎
(2007年1月25日)

同志们:

    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本届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郑重承诺。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工作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拖欠问题。温家宝总理亲自推动这项工作,从关心解决重庆一位农村妇女反映的问题入手,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部署。三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清理历史拖欠达到预定目标。今天,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防范拖欠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午,温家宝总理专门做出重要批示,强调做好清欠工作关键靠法制,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刚才,汪光焘同志介绍了全国三年清欠工作的总体情况,北京、江苏、河南、湖南、重庆五个省(市)的负责同志汇报了当地的清欠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 三年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些年前,我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十分普遍,有些地区非常严重,制约了建筑业健康发展,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助长了投资规模膨胀,影响了经济社会稳定。据被拖欠企业申报,2003年底,建设领域共拖欠工程款1860亿元,涉及13.2万个项目、1.3万家企业;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330多亿元。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清欠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拖欠基本解决。到元月19日,各地已偿还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历史拖欠的98.6%。除海南、西藏外,29个省(区、市)的偿付比例超过95%,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广东、云南10个省(市)清欠比例更高一些。

    ——农民工工资支付走上正轨。历史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到2005年春节前已基本偿付。各地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取得了较好好的成效。刚才几个省市负责同志发言提到,通过实施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工资保证金、劳动计酬手册等制度,保证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总体上看,两年来,全国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明显减少。

    ——政府项目清欠发挥了带头作用。历史上拖欠的705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目前已基本偿清。在政府项目清欠的带动下,社会项目清欠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如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下决心解决省国际会议中心拖欠问题,带动了其他项目拖欠的破解。

    ——新发现的旧欠大部分得到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各地对2003年年底以前竣工、但企业未申报拖欠的项目进行了清理,发现还有约125亿元的工程款被拖欠。目前,已偿还99亿元;其中政府项目拖欠50亿元,已偿还40亿元。

    ——防止新欠的制度逐步建立。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19个政策文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若干规定的草案。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控制了新欠的发生。

    三年来的清欠工作,着力点放在建设领域,影响面涉及各行各业,微观促进了宏观,局部带动了全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通过清欠,投资和建筑市场的秩序得到整顿与规范,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逐步增强,为建筑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好的环境;政府和社会投资行为趋于规范,一批资金没有落实的建设项目停缓开工,在加强宏观调控、控制投资规模中发挥了作用;农民工工资支付逐步规范,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创造了条件。对三年清欠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应当充分肯定。对广大清欠工作者所做出的努力,应当给予鼓励。

    三年来,清欠工作迎难而上、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和完善。

    首先,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是做好清欠工作的前提条件。党中央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国务院先后七次召开电视电话会、工作座谈会或汇报会,对清欠工作做出部署。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把清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由省级政府负总责,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带头偿还本级拖欠、帮助困难地区解决拖欠等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第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是做好清欠工作的有效途径。三年清欠目标确定后,2004年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打了一个攻坚战;2005年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2006年加大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力度,力争全面完成清欠任务。清欠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保证了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摸清底数、落实项目,是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关方面制定了拖欠的认定标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被拖欠企业在网上申报,十几万个项目、一万多家企业,摸清了拖欠金额、时间、原因等底数,为确立清欠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还款计划打下了基础。对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项目的清欠情况,可以随时上网查询,及时掌握动态,支持了清欠工作的开展。

    第四,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是做好清欠工作的科学方法。对政府投资工程,综合采取项目、土地、资金等经济和行政措施,制约那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地方。对社会投资项目,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引导拖欠双方解决纠纷。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处理一批情节严重的拖欠案件。发挥媒体作用,形成清理拖欠的舆论压力。在大力清理旧欠的同时,努力防范新欠,从制度上遏制拖欠行为的发生。

    第五,协作配合、督办指导,是做好清欠工作的有力保障。国务院成立了部际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作,制定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多次组织督察组,对各地清欠工作实行全面督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督查。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指导行业和地方清欠。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参与,司法部门积极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清欠工作。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清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欠账还有尾巴,在1860亿元工程款旧欠中,还有26亿元需要偿付;新发现的旧欠也有26亿元;农民工工资帐面上还有450万元旧欠没有解决,实际的数字可能还要大一些。尽管历史旧欠总体数额不大,但具体到每个被拖欠的单位和个人,都不是一个小问题。防范新欠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健全,边清边欠的情况仍有发生,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建筑市场秩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不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施工企业恶性竞争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巩固清欠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在新的形势下,继续推进清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厉、善始善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紧解决遗留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投资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当前,要切实做好清欠收尾工作,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首先,要全面完成剩余历史拖欠的清理任务。继续坚持省级政府负总责,尽快把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剩余的拖欠清理偿付完毕。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剩余的拖欠,主要是由于一些市县(乡镇)财政困难、无力偿付而引起的。对此,上一级政府要帮助筹措资金,逐一推动解决。对社会投资项目的剩余拖欠,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引导拖欠双方,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要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对因破产、注销等原因而无法追偿的剩余拖欠,在调查清楚后由省级政府予以确认,按规定核减核销;同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和其他自然人的合法利益。

    其次,要抓紧解决新竣工项目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高度重视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尽快加以解决。对政府投资项目新发生的拖欠,要制定支付计划,筹措支付资金,争取在今年以内解决;限期内仍不能解决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今后,政府投资项目绝不允许产生新的拖欠,仍然发生拖欠的要通报公布。对社会投资项目新发生的拖欠,要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双方解决;限期内仍未解决的,要将拖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项目核准、银行贷款等方面加以限制。对存在拖欠的房地产企业,在拖欠款偿清前,不允许参与土地招拍挂和新项目开发,不允许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情节严重的还要清出建筑市场。

    与此同时,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监管工作。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拨付工程款,建筑企业各项收入必须优先用于工资。要加大治理和防范的力度,把建筑企业是否及时支付工资,以及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支付工程款,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按月或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规定,对重点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疏通投诉举报渠道。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都要认真对待,有诉必查,逐一落实解决。现在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广大农民工辛苦工作一年,要帮助他们兑现工资、过个好年。各级政府要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杜绝拖欠行为。对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群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用工企业和管理单位的责任。

    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一项长期任务。从今年开始,工作重心要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集中清理向日常监管转变,加快建设长效机制,逐步走上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款纠纷的正常轨道。要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改革投资建设体制为基础,以完善财经制度为中心,以健全信用体系为支撑,以加强法制建设为保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立起一套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法律保障的防欠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拖欠问题。

    第一,要完善决策管理制度,防止源头拖欠。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杜绝政府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和配套资金不落实的现象,制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加强立项、规划、审贷、开工等环节的制度建设,严格审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防止资金未落实的项目开工建设。

    第二,要健全项目实施机制,防范拖欠行为。深化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政府集中采购、代建制等管理方式,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加强概算、预算管理,不留资金缺口。健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总包、分包行为,严禁政府项目由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严格社会项目承包资质管理。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减少履约风险。

    第三,要严格结算支付制度,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严格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制度,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验收备案,不得进行权属登记。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完善质量保证金制度,防止变相拖欠。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拖欠行为。

    第四,要构建信用体系,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平台,搞好信用记录的采集、汇总、发布。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对信用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完善信用约束制度,对失信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惩戒。副省级以上城市今年上半年都要建立建筑市场的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监管,其他城市也要在今年内启动这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网络。

    第五,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防治拖欠。配合全国人大抓紧修订和完善《建筑法》,调整法律适用范围,理顺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单位行为。抓紧出台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综合性条例,尽快颁布规范政府投资的行政性法规,为防范和制止拖欠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做好清欠防欠工作的几点要求

    巩固清欠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关系市场秩序规范和经济健康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放松,把清欠防欠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把清理拖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清欠责任,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突出矛盾;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拖欠行为。要把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出台相关配套办法,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抓紧抓实。尤其要从政府自身做起,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切实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第二,要继续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围绕建立遏制拖欠的综合性防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针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要对本系统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措施。统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拖欠工程款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要发挥企业清欠防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类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风尚,抵制恶性竞争行为。国有建筑企业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走在清欠防欠的前列。行业协会要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要健全拖欠工程款的通报、公布等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搞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清欠防欠的良好环境。

    第四,要强化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充实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审判,加大审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过去一年,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规划实施监督、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公用事业服务、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指导建筑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建筑节能、稳定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的一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特别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春节将至,要突出做好城乡建设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公共场所安全运营管理,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证城镇水、热、气的正常供应,妥善处理城市拆迁矛盾,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解决实际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建设系统广大职工都能过上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节日。

    同志们,进一步做好清欠防欠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建筑业和建设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