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3 10:41 来源: 江苏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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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解读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1.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架构。大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省级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废除“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省政府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08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75项和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8项,实际取消下放调整数占原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56.9%,提前完成本届省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省政府各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不含保密事项),其中省属权力1375项,属地管理权力4272项。认真梳理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责任清单,从源头上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塞责等问题。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公众反应强烈的审批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等问题。目前,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均已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正抓紧出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意见和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努力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10月份,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对江苏省494家企业进行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统计,96.3%的企业给予满意评价。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安排和省政府要求,积极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截至目前,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共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31条,主动公开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从案件类型上看,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权案件为主。其中,公开的侵犯商标权案件信息131条,位居首位。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建材、汽车配件等案件,分别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1条、27条、23条、22条和33条。

  宿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将市区内发生的违反交通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市场监管秩序、违反食品安全、违规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以及乱倒垃圾、渣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案件相关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今年以来,宿迁市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33条。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4月15日,全文公开了省级预算报告(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等附表);8月5日,全文公开了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包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表等附表)。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细化到具体项目。首次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人代会审议,进一步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框架,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做好准备。

  2.全面公开省级部门预决算。4月30日前,除涉密部门外,103家省级一级部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9月30日,除涉密部门外,省级一级部门统一公开了本部门决算,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细化公开支出内容,除涉密内容外,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原则,省财政公开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并要求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及时公开项目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等信息。

  3.全面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一是公布省级“三公”经费预决算。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68亿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0.53亿元。9月30日,公开了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二是扩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三是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四是“三公”经费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4月30日,除涉密部门外,103家省级一级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9月30日,省级一级部门统一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

  4.加强对市县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指导。一是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2015年前全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建立定期统计制度。定期统计汇总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动态掌握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未能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加大督查指导力度。

  5.加强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修订出台《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增加了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结果公告事项,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批程序、适用范围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明确。发布了江苏省政府性债务审计、全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以及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等7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全省各地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开工作进展较快,并积极推进其他审计信息公开。淮安市充分运用政府网站、OA审计内网、新闻媒体、行风热线、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推进审计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征集审计项目,收集审计线索,通过报刊、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2014年度审计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定的项目计划在淮安日报、淮海晚报上分两批进行公告;开通阳光审计热线,定期公布阳光审计热线电话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1.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和矿业权审批结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省政府批准后,省国土资源厅将相关批文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矿业权审批结果(国土资源部审批的除外)也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所有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征地批文和矿业权批复后,都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深入推进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省国土资源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市、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公开征地及其补偿相关政府信息,落实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依法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要求全面、准确、详实,公告的主体、程序和时限应当符合法律要求。《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除以张贴形式公布外,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确保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透明。江苏省充分利用“江苏土地市场网”、“江苏矿业权市场网”平台,及时发布全省各地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所有土地出让、划拨供地的信息及成交情况,主动实时公开矿业权出让信息,全省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在10日内向社会公布出让结果。每宗交易确保事前有公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公示,真正做到交易无漏洞、公开无死角。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农村基层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让基层干部深刻领会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要求,以点带面,合理引导农民规范有序地将土地流向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要求,让广大农民知晓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精神。依托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村里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公开发布土地流转供需信息和片区指导价等信息,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合同鉴证、政策咨询、纠纷调处等服务,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3.保障性住房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近年来,江苏省陆续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要求。今年,及时公布了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和建设套数等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加大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各个环节的公开力度,将审核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当事人所在单位和社区公示,确保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公开透明。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政策、补助奖励政策、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安置情况等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保障被征收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检查和通报制度,结合每季度的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作专项检查对各市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全省地级市建设局长会议和全省住房保障季度形势分析会作统一通报。定期组织对各地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网上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和公开不到位的,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规定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作为“江苏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督促考核。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快研发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供更为先进的技术支撑。认真完成框架设计与开发,包括管理监督、交易执行“两个业务平台”,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系统”。自2014年9月新系统上线至今,经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发布公告8050条,(包括:政府采购公告4070条,采购成交2913条,采购预告315条,更正751条),政策法规137条、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592条。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依规做好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等事项办理。今年共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424件,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140件。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继续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江苏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已实现制度化、系统化和常态化。省教育厅重点加强各类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送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生和各类政策性加分等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以及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公开了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办法等(从明年起严格执行资格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实行考生所在中学、入选高校、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级公示机制,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两周。严格执行对报考公安政法院校考生的面试及体能测试结果、少年班、强化班、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等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强高校录取期间招考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录取现场动态、录取投档线、征求志愿计划等各类招生录取信息。2014年江苏省累计公示保送生考生203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4385人,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684人次,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919人次,高考享受照顾录取政策考生2271人,公安政法院校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考生3959人次,少年班、强化班等招生入选考生171人,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约18万人次。2014年高考录取期间,江苏省发布“江苏招生考试”微信14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多条,网站访问量达580万多次,手机版访问量达420多万次,微信加关注人数升至1.2万余人。

  2.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财政专项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学校经费来源、年度预决算等;明确了公开时间和方式,高校须在预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以学校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上述信息;要求高校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建立财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省属各高校均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学校2013年决算情况,并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率达100%。同时,各高校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发放情况和管理规定等及时在校园网公开,确保高等学校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3.扎实做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省科技厅2014年1月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2014年度各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申报结束后,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其中90%的项目实行网上评审,共邀请省内外专家2690人次参与评审。5月中旬至6月底,陆续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等3493项拟立项项目向社会公示。12月中旬,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将全年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情况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加强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网上申报,规范形式审查,实施网上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严格结题验收,公开受理、审查、评审、立项等信息。经评审与公示,共立项2014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77项、面上资助经费项目438项、面上自筹经费项目112项。修订完善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责与权限,规范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建立项目考核评价机制,要求按照科研管理办法、科研合同、委托协议的要求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4.加大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省卫生计生委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将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与平安医院建设、创建国家医院政务公开示范点相结合,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已基本做到常用药物、服务收费信息全公开。省卫生计生委同时认真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信息发布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和卫生人事人才服务网,发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详细信息,为医学类就业人群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公开招聘录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双创计划团队和人才、博士计划的组织申报信息,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更好地为江苏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5.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在网络平台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包括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今年以来,通过中国江苏网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公布苏州市大学生公共创业实训基地为第二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关于加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报推荐条件和程序,并对2014年度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公示。每季度在网站及时公开《江苏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动态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为社会掌握用工走势提供依据;通过江苏省创业服务综合平台公开了全国、江苏及省内各地的创业政策文件40多篇,公开优秀创业项目700余个,以及创业基地、创业导师、创业资讯、创业课堂等信息100多条。

  6.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对象的各项政策的出台、各项保障标准的调整、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的实施等都依法及时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全省城乡低保基本情况,包括保障户数、人数、比例、保障标准、人均补助等信息,数据详细到每个市、县(区)。每月和每季度还定期发布社会服务统计报表,内容涵盖救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区服务等各类民政公共服务基本情况和主要资金支出情况等。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1.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一是在江苏环保网站显著位置设置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在全国率先按照新标准实时公布13个省辖市72个国控站的空气质量指数,每小时更新一次包括PM2.5在内的6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发布平台还用不同颜色来表示空气质量级别,分别指出健康影响和出行建议,为公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指导。每月公布省辖市空气质量排名,定期发布全省水环境、近岸海域以及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二是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和竣工验收文件。1-11月,累计公开283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增设污染源环境监管子栏目,及时公开8大类31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已累计公开1411条信息。每季度发布全省环境违法案件,前三季度已公布37起案件。先后组织了青奥保障、落实省政府加强大气治理的部署要求的多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检查的相关情况已在网上公开。四是在江苏环保网站设立企业自测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发布企业污染物自行监测信息,每季度发布江苏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超标企业名单,公布每年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2.深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根据《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对较大事故查处情况及时在省安全生产网和当地安监网站及报纸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今年1—10月份,批复结案的较大事故起数有12起,其中有7起是2014年发生的较大事故;网上发布的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有10份,其中有5起是2014年发生的较大事故。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省安监局与省公安、气象、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专人负责联系、沟通,扩展信息渠道,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等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信息公开。省国资委在门户网站设置“数据统计”专栏,按月发布全省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详细公开省、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营业收入、实现利润总额、已交税费总额和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及同比增减情况。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严肃查处违法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对投诉举报、网上监测等途径发现的非法宣传、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一律提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统一对外发布,提醒消费者注意购药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均通过门户网站“公告通告”栏目,以质量公告形式按季度发布涉及违法违规的药品及生产企业名称。在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信息,累计发布信息27条。

  5.推动信用信息公开。省经信委(省信用办)依托诚信江苏网公开企业基础信用信息,发布170万家企业基础数据,年访问量超过16万人次。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全省开通专栏867个,发布项目信息约8万条、信用信息约53万条、不良信用信息约770条。继续开展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在诚信江苏网和省经信委网站发布1.1万家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年访问量超过7000人次。开展黑名单社会公示工作,制定出台《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本省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共享的通知》,加快企业年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示工作。年底启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为企业自身或企业授权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做好面向服务机构查询,为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和长三角备案互认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1000多家次。推进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审查,先后为省级部门和各辖市提供企业信用核查21847家次。

  二、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去年10月以来,中办和国办连续下发三个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省委、省政府也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力度。为让解读回应“新政”落地生根,省政府办公厅积极探索,统筹运用政府信息资源、媒体采编优势和网络发布平台,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在全省建立了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搭建互动沟通交流平台,请政策制定者、专家学者走到台前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解疑释惑,形成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联动格局。

  12月15日,13个省辖市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省级牵头部门在各自网站上晒出2014年信息公开“报告单”,都把解读和回应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作了报告。各地各有关部门重要政策出台后,成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把文件里面的专业术语进行转化和翻译,用个性化情景化的描述、媒体和读者互动的手法撰写解读材料,用图表、图形、三维制图方式进行解读,以数字化、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增加解读材料吸引力和亲和力。今年,重点围绕“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农村改革、流域生态补偿、《江苏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单独二孩、“失独”家庭扶助政策等,请专家学者、政策制定参与者当翻译、做解读,受到良好反响。在舆情回应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民直通车、市民论坛、网络发言人、政府热线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难点,江苏省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着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提升规范化水平。实际工作中,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每个环节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带来工作隐患。比如受理环节,申请人在申请时选择将信邮寄给单位领导个人,如果不从单位内部规范好受理工作,就可能影响申请人依法获取信息的权益。比如保存备查环节做不好,在复议、诉讼过程中,容易出现举证不能的问题。今年以来,江苏省针对依申请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畅通受理渠道。除了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接受申请外,进一步推动网上申请平台建设,方便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省级开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实时监督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部分地区开发了统一的网上申请平台。三是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强化与申请人沟通,必要时登门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想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遇有疑难案例,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四是针对多人申请同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审核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五是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强化收集和分析,编辑出版案例汇编,指导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六是强化复议、诉讼结果的应用。凡是在行政复议中被纠错、行政诉讼中败诉的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七是加大督查力度。对申请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发现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主动公开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网站。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今年,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更加突出信息服务和互动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部分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打造网站群,充分发挥信息聚合效应。南京市完成对全市130多家市级党政机关网站的整合,形成“中国南京”网站群。今年1-11月,“中国南京”网站群共发布信息15万余条,访问量为1328万余次。无锡市结合“中国无锡”政府网站的全面整合改版,对各地区、各部门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建成了全市统一的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此外,江苏省很多行政机关的网站开设了英文版,部分还设有日语、法语及无障碍阅读版等,为外籍人员、残障人士提供信息服务。

  (二)新闻发布平台。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普遍重视新闻发布工作,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凡有重大政策出台,就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主管部门还设置考核指标,引导新闻发布平台建设。常州市积极探索网络发言人制度,76个市级行政机关在线回复网民问题,实行点对点沟通。截至目前,网络发言人共回复网民提问1.49万个,网站来访1.18亿人次,及时回复率达99%。对各单位回复情况进行季度通报,促使各辖市区、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确保第一时间解决网民诉求,该平台已成为党委、政府沟通网络民意的有效平台。

  (三)政府公报。江苏省政府公报工作始终强调公报标准文本的法律地位,规范政府及部门信息公开的程序,充分发挥了政府公报发布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一是精心筛选内容。加强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关注度不高的文件不再在纸质公报上刊登。二是优化赠阅结构。针对基层单位和公众无法看到“红头文件”的基本情况,强化对基层单位的赠阅,在稳定乡镇赠阅数量的基础上,尽可能扩大对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的赠阅数量,取消对省市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赠阅,引导省市县机关使用电子公报。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开通公报微博,形成纸质文本、门户网站和移动互联三位一体的公开格局。四是提高公报时效。以及时、高效为着力点,打破版面容量及出版周期制约,以政策文件发布内容为依据,不定页码和期数,公报签发后第一时间上传至网站和微博,提高公报发布的时效性。

  (四)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地普遍在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配备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江苏省制定出台《江苏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送管理办法》,将政府信息移送工作纳入各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对移送的时间、范围作出明确要求,并作为信息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泰州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准化建设,统一管理制度、硬件设施、场所标识,开展规范化服务。

  (五)政务微博微信。各地高度重视应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拓信息发布、与公众交流新渠道。以常州市为例,该市开通了以“微常州”为首的常州政务微博群。68个市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政务微博在新浪和腾讯微博同步上线运行,第一时间宣传民生措施,回应网民关切。目前,政务微博群粉丝量超过178万,累计发布微博9万余条。其中“微常州”主微博粉丝量超过55万,共发布微博1.5万余条。在政务微信方面,常州市建立常州微信联盟,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常州市首届微信课堂”。截至2014年8月,该市以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城管局等为代表的党政机构已经开通了政务微信公众账号41个,“@微常州”主微博已开通订阅服务,粉丝订阅量超过5000人,通过服务平台提供的接口实现为56万粉丝的智能回复。

  (六)政府热线。2012年10月,全省13个省辖市及48个县(市)全部建成“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各地对“12345”政务热线建设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全面联系群众、服务改善民生、监督机关作风、优化政府服务、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全力加以推进。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探索出了特色各异、富有成效、深受群众欢迎的政务热线服务模式。苏州市采取“一个号码进入、一条热线贯通”的方法,实现了“外部互动、内部联动,集中受理、分散处理,全网运行、全程留痕,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建设目标。淮安市“阳光淮安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整合部门、单位服务热线资源,在全省首创电话、网络、短信、传真“四位一体”受理模式。宿迁市将“12345”热线与网络问政、书记市长信箱等资源进行整合,市级机关124个部门全部纳入,实现“一号受理、一网办理”,并将办理渠道延伸到乡镇(街道),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工作网络。

  五、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成立了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更名为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健全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区)以及所有省级政府部门均设立或明确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近年来,江苏省先后出台了考核、保密审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社会评议、信息发布协调、新闻发布、解读与回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推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做好其他基础工作。一是抓好教育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集中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业务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把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努力把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行政机关。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年底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打分,作为评价本单位其他部门的重要依据。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目前,全省范围的目录更新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四是积极发挥考核的作用。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完成。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绩效考核、文明城市评选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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